公开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出版物历来是各国获取情报的重要来源,是被认为最经济、最安全、最可靠、最迅速地获取有价值情报的重要途径。宣传报道和新闻出版一旦造成泄密往往是覆水难收,损失巨大而且无法补救。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新闻出版工作所涉及的业务范围越来越广,涉及国家秘密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为谨防宣传报道和新闻出版工作中的泄密,应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宣传报道、新闻出版与保密工作的关系,在强调透明度、时效性的同时且不可忽视保密,工作中要履行必要的保密审查手续。二是要分清国家秘密与非国家秘密的界限,在新闻采访、制作作品时要严格把关,不可把一些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收集其中。三是机关、单位的有关人员在向新闻出版单位提供信息、稿件或作品、接受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要分清密与非密的界限,不可提供国家秘密。四是不要迎合人们的“猎奇”心理,片面追求“轰动”效应,擅自或抢先发表涉及国家秘密的消息、文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