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中心是校党委和校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发挥着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的桥梁和枢纽作用,负有服务、协调、参谋三项职能。
学校办公室下设行政科、秘书科、机要科、信息科和法律事务科。部门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领导部门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做好联系沟通、组织协调、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学校党委、行政会议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事务的组织与协调工作;组织或参与学校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的专题调研。负责学校党委与行政的日常对外联系、校领导公务活动的统一安排与协调及公务接待工作。
3、负责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及整理与归档、会议纪要的编发等工作;负责学校党政文件、重要文稿、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的草拟、核稿、登记、分发、立卷归档工作。
4、负责上级来文、来电、来信的处理与管理及上级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做好领导阅文的管理、查阅与归档工作。负责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印章管理和使用和校内各单位党政印章的刻制及规范管理。负责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年检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校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负责上级领导、部门批转的信访、函件处理工作;负责党委和行政方面的来信来访及校领导接待的预约安排等工作;做好校长信箱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办公室网站的维护管理与信息化工作,负责学校综合统计与信息的采集和汇总报送工作;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7、负责学校法律事务的相关工作。为学校的重大决策及有关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审查学校对外签订的重要合同,代表学校处理诉讼、仲裁、调解及其他非诉讼纠纷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
学校办公室全体人员以规范、高效、热情、奉献为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与水平,努力构建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处室,为学校建设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