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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者:党办校办 [发表时间]:2010-04-28 [来源]:济大党办校办 [浏览次数]:

济大校字〔2009〕8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的管理,实现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仅限于学校内部新建、扩建、改造工程的材料设备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发、承包合同中约定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设备。

第二章 材料设备计划

第四条 施工单位在承包合同签字生效后且收到施工图纸十日内,编制完成材料设备计划,一式八份,报基建处材料科。基建处材料科收到计划后,组织监理、专业工程师对计划进行审核,合格后报分管材料的副处长审批。

第五条 材料设备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程名称、 编号;

(二)施工、监理单位名称;

(三)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四)需要详细图纸的,由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根据施工图提供详细技术要求及图纸;

(五)供货时间、材料计划申报时间;

(六)材料计划编制人、审核人(签字);

(七)备注。

第六条 材料设备计划为采购、验收、记账的依据,审批后的材料设备计划分别交审计处、基建处保管员、基建处采购员、材料会计、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

第三章 材料设备采购

第七条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由基建处依据学校相关规定采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采购。

第八条 学校采购采取以下方式:

(一)公开(邀请)招标;

(二)竞争性谈判;

(三)单一来源采购;

(四)询价;

(五)学校认定的其它采购方式。

招标采购应当作为学校采购的主要方式。

第四章 材料设备验收

第九条 材料设备到工地后,由基建处材料科召集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监理单位、采购员、专业工程师根据材料计划和封存的采购样品对到场货物进行目测检验、计量检验。目测检验的主要内容有:

(一)生产厂家;

(二)规格型号;

(三)数量;

(四)外观质量;

(五)随货证件、备件等。

计量检验包括的主要内容有:过磅、点数、量尺、算量、抽包(件)等。

第十条 经检验符合工程要求的材料设备,保管员当场填写材料验收单,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后施工单位方可使用。经检验不符合工程要求的材料设备,验收人员说明原因,将货物现场退给供货单位。

第十一条 需要经物、化检验的材料、设备,在上述目测检验的基础上由施工、监理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规范取样,送相关有资质的单位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签收使用。

第十二条 材料物、化检验费用,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签订的施工、采购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或供货单位承担。没有约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材料验收单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供货单位、施工单位;

(三)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生产厂家、随货证件、备件等;

(四)质量评价;

(五)供货时间;

(六)采购员、监理、收货人、送货人、保管员、专业工程师签字;

(七)编号。

第十四条 材料设备验收单一式五联,分别交由监理、收货方、送货方、保管员、材料会计存档或进行财务处理。

第十五条 填写材料设备验收单必须规范、准确、及时,材料保管员对验收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六条 材料设备检验合格后,材料保管员依据材料设备计划和材料设备验收单进行帐务登记,然后将材料设备验收单会计联转交材料会计。保管员帐务登记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材料设备进场时间;

(三)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四)备注。

第五章 材料设备入库、出库、退库

第十七条 采购员应及时将采购合同原件、供货明细表、发票及材料设备验收单一并交材料会计。材料会计对上述材料原始单据进行审核,并及时办理入、出库手续。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名称是否准确一致;

(二)发票大小写金额与材料清单或采购合同是否一致;

(三)材料清单或采购合同与材料设备验收单内容是否相符。

第十八条 由于设计变更或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材料设备到场后没使用且完好无损的,施工单位可以申请退库。

第十九条 材料设备申请退库的条件:

(一)必须是设计或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的材料设备到场后无法使用。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得退库;

(二)施工单位最迟应在材料设备到场后五日内提出退库书面申请,逾期不准申请退库,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

第二十条 材料设备退库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包括退库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进场时间、造成退库原因;

(二)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基建处分管工程、技术的副处长对造成原因签字确认;

(三)材料设备价值小于2000元时,由基建处分管材料的副处长批准;材料设备价值大于2000元小于5000元时,由基建处处长批准;材料设备价值大于5000元时,由基建处报分管校长或分管校长组织的相关部门人员会议研究批准。

第二十一条 退库申请批准后,基建处材料科、施工单位应在三日内完成退库手续,认真验收入库,并做好材料保管工作。

第二十二条 对于退库材料设备,基建处工程科会同基建处材料科根据需要在其它工程中安排使用,尽量减少学校经济损失。

第二十三条 基建处工程科应及时将设计变更及方案变更通知施工单位,尽可能避免材料退库。

第六章 材料设备调拨、损失补充

第二十四条 材料设备到场后,原则上不办理工程之间的材料设备调拨,情况特殊时,基建处材料科报请分管副处长批准后,可根据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的轻重缓急办理个别材料设备调拨。

第二十五条 材料设备调拨时,基建处材料科计划员、保管员、相关施工单位材料员必须同时在场,确保材料设备转移后,调拨手续同步完成。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之间的材料借用不属于材料调拨,基建处材料科不予补办材料调拨手续。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材料损坏、丢失,应及时汇报并补报材料设备采购计划,由建设单位重新采购,办理正常入、出库及财务手续。严禁施工单位自行采购。

第七章 财务处理

第二十八条 基建处材料会计依据采购合同原件、发票、材料设备计划、材料设备验收单填写材料设备入库单、工程材料设备调拨单。

第二十九条 材料设备入库单一式三联,分别为记帐联、财务联、仓库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供货单位;

(三)材料设备类别、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四)发票号码、张数、发票金额、采购成本;

(五)主管、制单、验收、采购人员签字;

(六)制单日期、编号;

(七)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类别。

第三十条 工程材料设备调拨单一式五联,分别为记帐联、财务联、结算联、仓库联、随货同行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施工单位;

(三)材料设备类别、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实际价格、预算价格、出库日期;

(四)主管、制单、保管员、领料人员签字;

(五)制单日期、编号;

(六)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类别。

第三十一条 基建处材料会计填写材料设备入、出库单后,交第二人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的票据(包括发票、入库单)交基建处采购员办理报销事宜。材料会计保存一份采购合同原件及材料验收单会计联存档。

在采购合同原件不够时,材料会计可以保存一份采购合同复印件存档,加盖公章并由当事人签字。

第三十二条 基建处材料会计应及时与计划财务处、保管员对帐,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确保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基建处工程科专业工程师会同基建处材料科做好临时工程材料使用后的回收工作。材料科要做好回收材料的保管工作。工程科会同材料科做好回收材料的再使用工作。

第三十四条 学校内部零星维修、小型项目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基建处负责解释。

附件:1.材料计划工作流程

2.材料验收工作流程

3.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作流程

4.工程材料票据工作流程

附件1

材料计划工作流程

施工单位编制计划表。

施工单位将计划表送至监理单位进行核对、签字、盖章。

施工单位将计划表送至基建处专业工程师进行审定。

施工单位将计划表送至基建处分管材料副处长进行批准。

施工单位将计划表送至基建处材料科盖章。

基建处材料科根据计划组织采购。

附件2

材料验收工作流程

供应商送材料、设备到现场。

基建处保管员组织工程师、采购员、监理、施工单位验收。

基建处保管员办理材料设备入库、出库手续,开材料验收单。

施工单位保管员办理入库、出库手续。

基建处采购员办理报销手续。

附件3

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作流程

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算书。

施工单位将工程结算书送至基建处签字、盖章。

施工单位将结算资料送至审计处,审计处审计工程结算书,出具审计报告。

施工单位在审计报告上面签字、盖章。

施工单位将审计报告送至基建处签字、盖章。

施工单位将审计报告送至审计处签字、盖章。

审计处将审计报告送至计财处、基建处,计财处依据结算报告,出具工程财务决算报告。

施工单位在工程决算报告上签字、盖章。

计财处将工程决算报告送至基建处签字、盖章。

计财处在工程决算报告上签字、盖章。

施工单位到基建处办理付款手续。

附件4

工程材料票据工作流程

供货商携带发票和验收单送基建处采购员,基建处采购员核对合同、发票、记帐。

基建处采购员同保管员核对计划、验收单、发票。

基建处采购员持验收单、合同、发票到材料会计办理入库手续,基建处材料会计开出调拨单、入库单。

↓ ↓

基建处材料会计将调拨单送保管员,保管员核对、送相关当事人签字。

基建处材料会计同时将入库单送采购员核对、签字。

↓ ↓

基建处保管员将调拨单送施工单位转账。

基建处采购员到计财处报账、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