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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实施办法

发布者:党办校办 [发表时间]:2010-04-26 [来源]:济大党办校办 [浏览次数]:

济大校字〔2006〕124号

大学生研究训练(Students Research Training,简称“SRT”)计划,是针对在校本科生开展的科学研究训练项目。为促进我校“SRT”计划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立项范围

1、新技术、新产品、新设计等通过培育可以获得成果的项目。

2、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

3、实验研究项目。

4、具有一定理论价值与实际应用价值的学术研究。

二、立项条件和要求

1、申请人具有严谨的科研态度,有良好的专业修养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创新意识和一定的研究开发能力,学习成绩良好。

2、申请项目要适合本科生的研究能力,能够在一年内完成,研究开发的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开发的方法和技术先进、合理、可行。

3、申请项目要突出创新性、应用性和实用性,能够促进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巩固和运用,与专业联系密切。申请人要认真论证研究方案、安排项目计划与进度,核实项目的经费预算,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4、申请项目应有本校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对项目研究的全过程给予指导,包括试验设计、技术路线、实验操作、资料查询、项目研究和结题报告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指导教师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和配套经费。

5、项目的申报与实施以课题组为单位,每个课题组一般由3至5人组成。

6、申请人同期只能申请一项。

7、教师每年指导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三、立项申请程序

1、项目立项时限为每年申请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的四月份。

2、项目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立项范围、条件和要求,认真填写《济南大学“SRT”计划申请书》一式3份,内容要客观真实,数据准确,格式规范。

3、指导教师对项目的应用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进行评价并签署意见报学院(中心)评审,学院(中心)评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实验教学与条件装备处。

4、实验教学与条件装备处审核并公布结果。

四、项目管理

1、项目由学院(中心)具体管理,负责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2、项目负责人是研究项目实施的组织者,必须按期完成项目。

3、项目执行过程中,对工作进展成效显著、意义重大的项目,学校将给予重点扶持。

4、对项目执行工作开展困难或因其它原因不能继续进行者,学校将撤销项目并追回项目经费。

5、学院(中心)必须在项目立项后一年内完成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具体程序为: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填写《济南大学“SRT”项目结题报告书》报学院(中心)验收,学院(中心)组织专家验收并签署意见报实验教学与条件装备处审核。

五、经费管理

1、学校设立“SRT”计划专项经费用于资助“SRT”项目。

2、项目的资助额度一般为300至500元。经费由实验教学与条件装备处按项目划拨给学院(中心)。

3、学院(中心)负责项目经费使用的审查、监督。

4、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与课题研究相关的项目支出,如文献资料的收集、查询、打印或复印,实验材料和试剂药品的采集和购置,调查、走访等必须的交通经费等。

5、自筹资金项目可在计划项目之外立项。

六、表彰与奖励

1、学校每年进行一次“SRT”优秀项目评选,对获奖者和指导教师实行奖励,并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学院(中心)实行奖励。

2、推荐优秀项目参加高等级优秀项目评审。

3、“SRT”项目结题后,学生可按创新学分的有关规定申请获得学分。

七、本办法由实验教学与条件装备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