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大校字〔2010〕159号
为进一步明确教师岗位职责,不断完善我校教师岗位管理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我校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人员范围
具备高校教师资格的在编在职人员。
其他岗位人员参加教师岗位竞聘者,需个人提出申请,经有关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参与竞聘。
二、岗位名称与岗位等级
教师岗位分A、B、C、D岗。其中A岗分为1-6级,B岗的分级将根据上级政策和学校实际条件逐步实施,目前暂不进行。
三、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原则
A1、A2级岗位目前暂不设置。
A3级岗位设置于一级学科硕士点、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人文社科基地。
A4级岗位设置于二级学科硕士点,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人文社科基地。
A5级岗位设置于二级学科硕士点,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及二级学科硕士点。对无硕士点的学院,学校将设置一定的校聘岗位。专业硕士学位的门类与领域根据一级、二级学科硕士点的相关情况酌情增加岗位数。
A6级及A6以下岗位可以设置于所有本科专业。
(二)岗位数量
各级岗位设置数量见下表:
学科层次 岗位级别
| A
| B
| C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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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
| 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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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硕士点(总数m)
| 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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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人文社科基地(总数n)
| 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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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科硕士点等
(总数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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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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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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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 a
| b
| 按实际需要设置
|
注:a=全校正高级教师数-校聘教师(正高职称)实际上岗数/2
b=全校副高级教师数-校聘教师(副高职称)实际上岗数/2
p=无硕士点的学院校聘岗位设置数
四、各级岗位应聘资格
各级岗位应聘资格见下表:
岗 位
级 别
| A
| B
| C
| D
|
3
| 4
| 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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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聘
资
格
| 教授或相当职务
|
| 副教授或相当职务
|
| 讲师或相当职务
|
| 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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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五、聘期、岗位目标
教师岗位的聘期为三年。
岗位任期目标是教师在聘期内应履行的岗位职责和应完成的工作任务,是教师聘期考核的依据。教师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后才有资格申请聘任同级或高级别的岗位,否则只能低聘或解聘。
A1-A5岗位(以下简称校聘岗位)的聘期目标由学校统一制定,A6及A6以下岗位(以下简称院聘岗位)的聘期目标由各学院制定并报学校审核后执行。
校聘教师岗位任期目标见附件一。各学院自行制定新一轮院聘岗位任期目标,经学校审核后与学校下达的岗位数额一起在院聘岗位竞聘工作开始前公布。
六、岗位申报与聘任
学校与学院依据教师聘期届满考核结果进行新一轮岗位聘任。凡校聘、院聘岗位届满考核合格者,在新一轮的教师岗位竞聘中,可竞聘各级别岗位;届满考核不合格者,在新一轮的竞聘中,无资格申请原级别岗位或更高级别岗位。
校聘岗位实行竞争聘任。申请竞聘校聘岗位者,填写《济南大学教师岗位考核与聘任申请表》(见附件二),由学校按照有关校聘岗位的岗位目标条件进行评议,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按岗位限额确定岗位人选。符合条件的人选不足时,岗位空缺。
新一轮岗位评选时,学校按照上一轮岗位任期目标标准进行评议。
院聘岗位的聘任根据申请人的应聘资格和申请岗位的不同分别实行确定聘任或竞争聘任的办法。具体办法由学院参照校聘岗位申报与聘任办法执行。要严格按照有关院聘岗位的岗位目标条件进行评议,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按岗位限额确定岗位人选。符合条件人选不足时,岗位空缺。申请竞聘院聘岗位者,可参照填写《济南大学教师岗位考核与聘任申请表》。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从高岗到低岗的顺序实施聘任工作,以防出现因竞聘上一级岗位未通过而下级岗位无空岗等现象。
七、组织领导
教师岗位的聘任工作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实施。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学者组成的校聘教师岗位聘任委员会,负责校聘岗位的聘任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组员的教师岗位聘任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教师A6及A6以下岗位的聘任工作。
八、聘任程序
教师岗位的聘任工作分两步进行:
(一)校聘岗位的聘任工作
1.公布岗位与任期目标。
2.申请人填写聘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学院审核。
3.申请人材料公示。
4.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核。
5.校聘教师岗位聘任委员会审议申报人材料并确定拟聘人选。
6.拟聘人选公示。
(二)院聘岗位的聘任工作
1.公布岗位与任期目标。
2.申请人向学院提出聘任申请。
3.申请人材料公示。
4.学院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申请人材料。
5.学院聘任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6.人事处审核。
7.拟聘人选公示。
以上拟聘人选经学校审批后,学校和各学院分别与校聘和院聘教师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
九、聘任的有关事项
(一)离退休时间不足一个聘期的教职工,聘任到退休为止。
(二)聘期内由学校派出脱产参加学习或培训者,届满考核时其聘期目标中的科研任务应全额完成,教学任务可按实际在岗时间计算。
(三)新入校教师给予一定的适应期,适应期内学校可根据新入校教师的职称分别按照正高、副高、中、初级对应A6、B、C、D岗确定岗位,无职称的博士、硕士分别按照C、D岗确定岗位,参照相应岗位任期目标进行适应期年度考核,不进行聘期考核。在聘期内学校引进的学科带头人、校聘岗位教师按引进协议管理。
十、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济南大学校聘教师岗位任期目标
2.《济南大学教师岗位考核与聘任申请表》
3.《济南大学非教学岗位人员考核表》
附件一
济南大学校聘教师岗位任期目标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为人师表,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
(三)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承担并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公共任务。
(五)认真履行聘约,任期内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二、业务条件
(一)A1岗、A2岗:学校另行制定。
(二)A3岗:
1、岗位基本职责:
(1)任期内每年承担1门以上本科生课程的主讲任务,或开设本科生专业导论课(不低于16学时)。同时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任务,且教学效果优良。每年至少为学生开设1次学术讲座或在学术会议上进行1次学术报告。以第一导师身份招收并指导研究生。
(2)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所主持项目任期内到帐经费达到50万元以上;或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项目,任期内到帐总经费达到120万元以上。
(3)任期内至少发表3篇B类以上论文。
2、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本岗位在任期内尚需完成下述职责之一:
(1)获得国家教学、科研成果奖(前5位);或国家高校成果一等奖(前3位);或省部级一等奖(前2位)。
(2)获得省部级二等奖(首位);或国家高校成果二等奖(前2位);或2项省部级成果二等奖前2位。
(3)获得国家教学名师称号;或作为负责人成功申报国家精品课;或作为负责人成功申报国家级教学团队。
(4)有6篇论文被SCI、EI、SSCI、A&HCI收录,或发表的学术论文影响因子总数不低于6;或有2篇A2类论文发表或有2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不包括论点摘编和篇目辑览);或有3篇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或以自己所发表的多篇论文为基础在著名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并受到学术界好评。
(5)主持编写高等学校国家级规划教材,且教材被国内外8所以上相关学科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采用,其中博士点高校不少于2所。
(6)以第一发明人获得职务发明专利5项以上,且所获专利内容符合所在学科的研究方向。
(四)A4岗:
1、岗位基本职责:
(1)任期内每年承担1门以上本科生课程的主讲任务,或开设本科生专业导论课并同时承担1门课程教学。同时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任务,且教学效果优良。每年至少为学生开设1次学术讲座或在学术会议上进行1次学术报告。以第一导师身份招收并指导研究生。
(2)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所主持项目任期内到帐经费达到30万元以上;或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项目,任期内到帐总经费达到80万元以上。
(3)任期内至少发表3篇B类以上论文。
2、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本岗位在任期内尚需完成下述职责之一:
(1)获得国家成果奖;或国家高校成果一等奖(前5位);或省部级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2位)。
(2)获得省部级三等奖(首位),或国家高校成果二等奖(前3位),或山东省高校成果一等奖(首位)。
(3)任期内获得山东省教学名师称号;或作为负责人成功申报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或作为负责人成功申报省级精品课。
(4)有4篇论文被SCI、EI、SSCI、CSSCI、A&HCI收录;或有1篇A2类论文发表或有1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不包括论点摘编和篇目辑览);或有2篇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或以自己所发表的多篇论文为基础在著名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
(5)主持编写高等学校国家级规划教材,且教材被国内外5所以上相关学科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采用,其中相关学科拥有博士点的高校不少于1所。
(6)以第一发明人获职务发明专利3项以上,且所获专利内容符合所在学科的研究方向。
(五)A5岗:
1、岗位基本职责:
(1)任期内每年承担2门次以上本科生、研究生课程的主讲任务(其中至少有1门本科生课程),同时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任务,且教学效果优良。每年至少为学生开设1次学术讲座或在学术会议上进行1次学术报告。以第一导师身份招收并指导研究生。
(2)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所主持项目任期内到帐经费达到20万元以上;或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项目,任期内到帐总经费达到50万元以上。
(3)任期内至少发表3篇B类以上论文。
2、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本岗位在任期内尚需完成下述职责之一:
(1)获得国家高校成果奖、或省部级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山东高校成果一等奖(前3位)。
(2)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前3位);或山东省高校成果二等奖(前2位)或获得地市级二等奖以上(首位)。
(3)任期内获得过校优秀教学奖、青年教学能手等称号。
(4) 有3篇论文被SCI、EI、SSCI、CSSCI、A&HCI收录;或1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不包括篇目辑览);或有1篇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或以自己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在重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
(5)以主编或副主编身份编写高等学校国家级规划教材,且教材被国内外5所以上相关学科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采用。
(6)以第一发明人获职务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以第一专利完成人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3项以上,且内容符合所在学科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