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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发布者:党办校办 [发表时间]:2010-05-04 [来源]:济大党办校办 [浏览次数]:

济大校字[2006]92号

班主任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为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特制定本条例。

一、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本班级学生的思想状况,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2、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和专业思想方面的教育与指导;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养成扎实、勤奋、严谨的学风,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帮助学生适应大学的学习规律和方法;向任课教师和教育部门反映学生的要求和意见,沟通教与学的信息,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效率。

3、积极组织开展学生第二课堂活动,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4、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做好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和教育工作;参与对学生选修、免修、升留级、休学、复学、退学等问题的研究处理。

5、做好学生的综合测评和学年鉴定工作;做好奖学金、荣誉称号和优秀毕业生的推荐评选工作;协助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和学生的困难补助的申请及审核工作。

6、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帮助学生反映和解决学习与生活上的困难;教育学生搞好宿舍和环境卫生,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鼓励并指导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科技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

7、 做好学生干部选拔、培养和考核;指导班级干部开展工作,抓好班级集体建设,创建优良学风和先进班级。定期召开班会,工作有部署、有检查和有督促。

8、完成校、院领导布置的学生工作方面的其它任务。

二、班主任的工作要求

班主任任职期间应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对学生要有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扎实地做好班主任工作。

1、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严格要求自己,在学生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2、处理班级事务要公平、公开,对学生一视同仁;真正关心、爱护学生,不敷衍学生。

3、经常深入学生宿舍,经常参加班级各种活动,掌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到学生宿舍每周不少于两次,每学期与班级学生至少谈心一次;不定期召开班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班会;组织、参加班级活动。

4、每学年至少同每位学生家长通信一次,沟通情况,共同做好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对留级、休学、退学的学生,要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学生家长;对因违纪受处分的学生,负责将处分情况通知家长。

5、每月向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汇报一次工作,班主任因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开班主任岗位,应向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请假。

三、班主任的配备

1、每个班级设一名兼职班主任。班主任在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校学生工作处作为学生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全校的班主任工作。

2、班主任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选拔配备,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3、班主任应从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中选聘。

4、班主任任期一般不少于两年,特殊情况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可调换,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5、因各种原因不再适合做班主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四、班主任工作考评与奖励

1、班主任工作考评每学年一次。考评采取学生评议(50分)、所在学院评议(30分)、本人自评(20分)的形式进行。班主任学年考评结果与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考核具体内容见附表。

2、学院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记载,包括所在班级学生成绩不及格率、留级率、违纪率、退学率以及班风等其它情况,作为班主任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3、每年12月份学院对班主任进行总结、考核,按班主任人数的15%评选优秀班主任。学校对优秀班主任颁发“优秀班主任”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4、班主任补贴按每生每年12.5元计算,每学期发放一次。班主任因公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开班主任岗位超过半个月者,不享受当月班主任补贴,由相应代理班主任享受补贴。对不称职的班主任减发或免发补贴。

五、本条例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