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大党字〔2006〕53号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精神,提高我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增强我校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总体要求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新形势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是实现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内在需求,是建设和谐校园的基础工作。
我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通过建立专兼职结合的队伍,组建监测、咨询、教育、管理体系,开设教育课程,开展系列活动,深化科学研究,在实践中探索新时期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使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上水平、上台阶,切实促进全体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全面发展。
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应该本着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坚持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教育,使学生具有恰当的自我认识,和谐的人际关系,较强的生活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和抗挫折能力,学会调控情绪,注重开发潜能,成为具有创新精神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采取全方位、立体化多种形式和方法进行,形成心理健康教育的体系。具体内容包括:
1.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通选课,抓好课堂教学。在学生中开设《大学生心理学》、《大学生心理健康》等课程,力争建设校内通选精品课。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心理特点分年级开设专题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帮助学生缓解来自生活、学习、情感、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的压力,帮助大学生以科学态度对待心理问题,增强心理保健意识,使他们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防范心理疾患的能力。
2.积极开展课程研究,加强学术交流活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科研工作,分析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研究当前学生心理素质的发展规律,探索适合我校特点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加强与国内外心理健康教育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学术交流活动,邀请专家来校讲学。
3.通过开展各类个体和团体心理辅导和咨询活动,辅导学生解决心理问题。认真完善心理咨询室的值班制度,做好学生个别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书信咨询等工作,为大学生解析心理现象,传授心理调适方法,提供及时、有效、高质量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进一步完善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建立从学生骨干、辅导员、学院到学校的快速危机反应机制,建立从心理咨询中心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的快速危机干预通道,积极做好对心理问题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干预工作,做到心理问题的及早发现、及时预防、有效干预。
4.深入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要充分发挥校报、广播台、校园网络、橱窗、心理教育专刊等媒介的作用,通过组织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日或宣传周、开办心理讲座、心理知识竞赛等活动,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到思想政治教育之中,组织并引导大学生参加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陶冶高尚情操,促进全面发展。
5.积极扶持大学生成立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社团,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校园互联网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作用,通过建立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网站,开展网上心理辅导、咨询活动,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6.高度重视做好特殊群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近年来,随着我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学生学习压力增加、就业竞争加剧,同时由于家庭经济的困难,学校出现了学业有困难、经济有困难、择业有困难、沉迷网络者等各类特殊学生群体。根据各种特殊群体大学生的心理特点研究制定教育方案,有针对性地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提高他们应对困难、承受挫折的能力,帮助他们消除心理困惑,培养他们热爱生命、关心集体、悦纳自己、善待他人的心理品格。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建设
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关键在专职教师,要把专职教师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坚持少量、精干的原则,按师生比1:6000的比例,配备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专职教师。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队伍。具体要求如下:
1.专职教师要根据少量、精干的原则进行配备。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纳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管理序列,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评聘相应的职称或职务。
2.兼职教师和心理辅导、咨询人员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比照教学工作量,计算工作量,给予相应报酬。
3.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纳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提供培训机会。通过系统培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并参照国家有关部门的心理咨询专业人员有关规定和要求,逐步使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人员达到持证上岗要求。
4.重视对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其他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干部、教师进行有关心理健康方面的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和方法,帮助大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5.全校教职工都负有教育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学校在教学、管理、服务中,要根据学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实现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
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学校到各单位都要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纳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创造条件,认真组织落实。
学校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一领导全校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统一领导、规划、组织、协调全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科研以及辅导、咨询工作。
学校成立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挂靠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人员开展工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理论支持及决策依据。
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形成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学院心理辅导室——学生班级(“心灵使者”)和大学生心理协会的三级网络模式。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门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各学院心理辅导室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按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班委会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干部(心灵使者,每班男、女生各一人),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及时发现并报告学生中的异常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发挥心理学研究生的专业优势,做兼职咨询员,开展朋辈咨询活动。
学校将不断健全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保障机制,落实符合专业要求的场所和设施,逐年加大投入,设立单独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按每生每年5元的额度列入专项经费。专项经费用于心理健康教育的师资培训、宣传教育、辅导咨询、心理健康测查以及设备配备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