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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者:党办校办 [发表时间]:2010-10-27 [来源]:济大党办校办 [浏览次数]:

济大党字〔2010〕22号

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学校各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骨干带头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进一步深入开展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并两年一次于“七一”前对在争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命名表彰。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争创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争创目标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学校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着眼于创新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找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努力做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师生反映好。着眼于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激发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围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不同岗位都能涌现出一批先锋模范,广大党员努力做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师生、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二)基本原则

1、以评促建、重在建设。要把争创活动的重点放到党的先进性建设上,抓好组织体系、骨干队伍、活动载体、工作制度、场地阵地建设,通过创新形式、拓展内容,使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干部带头、模范实践。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党的宗旨,忠实履行党员义务,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爱岗敬业,务实肯干,勇于开拓,乐于奉献,在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一流业绩。

3、创在岗位、争在平时。争创活动要依靠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的广泛参与,立足在本职岗位上争先进,在日常工作中创优秀,同时积极接受党外群众的监督。

4、注重效果、实绩检验。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紧紧围绕学校建设和发展大局、围绕推进本单位工作来开展争创活动,党员要围绕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来参与争创活动,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实际成效来检验争创活动的效果。

二、争创类别和标准要求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先进党委(党总支)

在全校党委、党总支范围内开展争创先进党委(党总支)活动。先进党委、党总支应突出表现为班子坚强有力、工作科学有效、推动发展有力、党员作用明显、单位风清气正、享有较高威信。

2、先进党支部

在学院教工党支部中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教学先锋团队”、“先进党支部•科研先锋团队”、“先进党支部•服务先锋团队”活动;在校部机关、教辅和直属单位教工党支部中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服务先锋团队”活动。教学、科研、服务先锋团队应分别突出表现为该支部教学、科研、服务工作措施得力有效、工作业绩突出、模范作用显著、赢得师生公认。

在全校学生党支部中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学生先锋团队”活动。学生先锋团队应突出表现为该支部工作规范得力、党员素质优良、引领作用突出、获得学生公认。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在教师党员中开展争创“优秀共产党员·教学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科研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活动。除符合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外,教学标兵应突出表现为热爱教育事业、恪尽职业操守、教学水平精湛、身正堪为示范;科研标兵应突出表现为崇尚科学真理、刻苦严谨治学、追求创新卓越、学术造诣精湛;师德标兵应突出表现为道德情操高尚、敬业乐于奉献、处处身先示范、引领学生成长。

2、在管理、教辅和工勤岗位党员中开展争创“优秀共产党员•服务标兵”活动。除符合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外,服务标兵应突出表现为恪尽职业操守、尽职尽责履职、热心服务师生、业务水平一流。

3、在离退休人员党员中开展争创“优秀共产党员•老有所为标兵”活动。除符合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外,老有所为标兵应突出表现为党性修养好、关心学校好、教育后代好、弘扬正气好。

4、在学生党员中开展争创“优秀共产党员•学生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志愿服务标兵”活动。除符合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外,学生标兵应突出表现为学习成绩突出、立志成才报国、明礼诚信自律、堪为学生楷模;志愿服务标兵应突出表现为热心集体活动、关心社会公益、乐于助人奉献、行为事迹感人。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在全校各党委、党总支和党委工作部门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中开展争创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优秀党务工作者应是思想政治素质高、党性修养好、作风扎实、业绩突出的党务干部。

三、评选数额和程序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先进党委(党总支)的评选数额和程序

先进党委(党总支)的数量一般为全校党委、党总支数的15%。

学校各党委、党总支根据情况自行申报参加先进党委(党总支)评选,填写申报表,形成1500字左右的推荐材料。学校将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党委、党总支名单返回各党委、党总支进行推荐。

2、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数额和程序

先进党支部的数量一般为全校党支部数的15%。

根据各党委、党总支的教工、学生党支部数和先进党支部比例,将先进党支部名额分配到各党委、党总支,由各党委、党总支组织所属党支部、党员进行推荐。党支部数少于4个的,在党委推荐的基础上,几个单位联合进行推荐。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数额和程序

一般每次评选教工优秀共产党员60名左右,离退休人员优秀共产党员10名左右,学生优秀共产党员20名左右。

根据各党委、党总支教工、学生正式党员数和优秀共产党员比例,将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到各党委、党总支,由各党委、党总支组织所属党支部、党员进行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评选,要重点向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一线的党员倾斜。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数额和程序

优秀党务工作者一般每次评选10名。各党委、党总支组织所属支部和党员在全校符合条件的党务工作者中进行推荐。

上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结束后,学校组成评选小组,对各党委、党总支推荐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当选初步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优秀名单,并于“七一”前进行命名表彰。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学校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争创先进,全校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争当优秀,是我校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通过开展活动,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振奋精神,组织和动员广大党员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中来。

中共济南大学委员会

201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