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统计程序,保证数据质量,切实做好我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教计函〔2009〕14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流程。
报送流程图: